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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两企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查封并处罚款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1-01-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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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巴彦淖尔1月17日电 (记者 张林虎)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获悉,当地两家企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不报,被予以查封整顿并处罚款。

  通报称,河北省藁城区1月13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及其丈夫,于1月3日驾驶货车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公中镇欢鑫食品公司卸货,与该企业多名工作人员有过密切接触。

  该公司在镇干部多次上门排查的情况下,一直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报告此次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县信息,违反了国家卫健委2020年第1号公告和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增加,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现对该企业予以查封整顿,并处罚款5万元。

  1月4日15时40分许,刘某夫妇自驾货车从五原县到达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永生农副产品购销中心装货,并于17时许离开。在装货过程中,2名装卸工人与该河北籍车辆接触。

  据悉,今年以来,临河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已多次通告要求,个体、商户、单位要主动上报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当地人员信息,狼山镇工作人员也多次到该企业排查,但该中心明知司机来自河北石家庄,仍未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依据有关规定,临河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对该企业予以查封整顿处理,并处罚金2万元。(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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